「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周邊人行道,自107年5 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公告
第4款規定辦理。 二、 為維護師生、家長及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 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預定公告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 路1段321號)周邊人行道,自107年5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 吸菸場所。 三、 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 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 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 aipei)衛生局公告網頁。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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