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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及「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要點」補充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6年5月16日北市教綜字第10634920100號函及臺北市政府法務局106年5月22日北市法一字第10631807200號函續辦。
二、依上開函文頒布修正之「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及「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要點」,自106年8月1日起生效。
三、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060500J0020及1060500J0021,提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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