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希望透過「107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之訂定,激勵其努力向學,協助減輕其家庭生活負擔,達到為國家人才培育奠基目的。
(一)計畫期程:108年3月1日-109年12月31日止。
(二)報名期間(暫訂):108年3月18日-108年4月12日止。
申請表及詳細計畫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