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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公告-政策宣導
「家庭防災卡」填寫說明
1、家庭防災卡應由家長與學童共同參討論後填寫,使災
發生時便於聯絡親人。
2、「緊急集合點」僅為臨時集合地點,「避難收容處
所」可供短期臨時留置,二者防災功能不同。
3、避難收容處所以住家就近為考量選定前往避難,行政
區內防災公園非唯一選擇。
4、避難收容處所並非常態開設,前往避難時應先確認是
否開設。
5、將旨揭附件請公告於校園網頁,並利用相關集會進行
宣導,以供家長及師生瞭解其功能及填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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