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世界人權日—兒權三十 由我落實」
blogspot.com/)並進行教學。 (二)鼓勵師生將相關成果或紀錄如學生照片、影片、著作、 學習單及字卡等進行分享(須請學生家長填寫「著作、影 像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成果提供方式: (一)郵寄 : 將資料燒錄於光碟,寄至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 愛路一段2-4號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教務處,楊 澤恩老師收。 (二)電子郵件寄送成果 : 信箱為teyang@mail.tmps.tp.edu. tw。 (三)Facebook社團 : 加入「2019世界人權日—兒權三十 由 我落實-臺北市」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 /groups/488081328336256/),上傳成果照片或影片。 獎勵:贈送精美紀念品予提供作品師生,送完為止。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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