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獎狀、獎盃請連同申請表,填寫清楚,交給班級導師進行複評。
2.獎狀請按本表之編號排列,得獎內容書寫整齊。
3.送審日期:5/15以前送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臺北市三民國小應屆畢業生表現傑出市長獎審查要點
*申請表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