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認為『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 應朝哪個方向修正?」
方向的意向並考量選舉競選活動為短期性活動,本處依民 眾提案及經過i-Voting討論階段後,將各種可能的修正方 向(如限制競選廣告物總數、尺寸、張貼處、取消事先申 請限制、或免修正等)凝聚成四個選項,供年滿18歲且設 籍本市之市民朋友投票選擇。 二、投票相關資訊已公告於本府i-Voting網站[臺北市政府iVoting網路投票首頁(https://ivoting.taipei/)〉我要投 票〉您認為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應朝哪個方向 修正)]: (一)投票期間:109年5月15日上午10時起至109年5月25日下 午4時止。 (二)投票方式:網路投票。 (三)投票資格:年滿18歲且設籍臺北市之市民朋友。 (四)投票限制:1人可投1至2票,且同1人2票不可為同一選 項。 (五)投票選項: 1、限制設置的地點、數量及尺寸,且須事前申請並上 網。 2、僅能在政府設置的公告欄張貼相同數量尺寸競選廣 告。 3、限制設置的地點、數量及尺寸,但免事前申請及上 網。 4、維持現行自治條例規定,僅需加強執行強度。 (六)運用方式說明: 1、政策參考。 2、本處將參考投票結果進行自治條例的修正程序,依自 治條例修正之法制程序,相關修正草案最後仍要送交 市議會審議並以市議會通過之版本為主。相關修法進 度可於本市法規提案流程查詢系統取得。(臺北市政府 法務局首頁〉熱門查詢〉臺北市法規提案查詢系統)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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