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溫州街45巷內之綠地及其周 邊戶外區域,自109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本公告禁菸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由本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執行。另,後續行政處分、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等事宜,由本局執行。 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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