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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公告-政策宣導
相關場所禁止飲食公告停止適用
民眾於高鐵、臺鐵(觀光列車除外)、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之公告,自一百十年三月二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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