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
:::
首頁 > 公告-政策宣導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禁止飲食,公告如下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並自110年5月15日生效
瀏覽數  
  • 友善列印
  • 新增到收藏夾
  • 分享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