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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非現職教師)18小時在職訓練
主旨:為本市104年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非現職教師)18小時在職訓練,請各校務必薦派課後照顧班相關人員參加並核予公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73245號函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4條辦理。
二、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略以,(第1項)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至少18小時。...(第3項)在職訓練,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辦理、委託專業團體、法人或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或由專業團體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可後辦理,先予敘明。
三、為提升本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知能,提升教學成效及服務品質,使課後照顧服務教學者能運用有效策略,縮小學生學習差距;本市委請中山區吉林國小規劃旨揭課程,依教育部現行規定,請各校督導擔任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百分百完成旨揭18小時研習課程。
四、本案18小時非現職教師在職訓練研習,於104年10月17日、104年10月24日及104年10月31日舉辦2場次,說明如下:
(一)研習場地
1、第1場次:104年10月17日、104年10月24日及104年10月31日,計3天;研習場地為中山區長安國小,人數上限250人。
2、第2場次:104年10月17日、104年10月24日及104年10月31日,計3天;研習場地為信義區永春國小,人數上限120人。
(二)參與對象及資格
1、校內自辦:104年度參與兒童課後照顧之非現職教師(外聘教師)請務必參加。
2、委外辦理:委外單位之兒童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請務必參加。
(三)報名方式:請於104年10月8日(星期四)前進入下列網址進行報名,受限場地可容納人數,報名名額額滿為止

1、長安國小場次:http://goo.gl/forms/0Cr3xruVPP
2、永春國小場次:http://goo.gl/forms/YVoXaEyvjw
(四)本局同意核予全程參與者,由協辦學校核予18小時在職訓練結訓證書。
五、對於研習資訊,若有疑問請洽吉林國小姜智凱專案老師(電話:2521-9196分機818)。
六、檢附「臺北市104年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非現職教師)18小時在職訓練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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