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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驥臺北市清寒小學教育經費補助公益信託辦理105年度第2學期清寒獎學金(106.4.14前)

 

105學年度下學期「陳驥臺北市清寒小學教育經費補助公益信託」獎學金實施辦法

  • 主旨:

        陳驥先生為獎助臺北市家境清寒之小學在學學生努力向學、完成學業,將來飲水思源對社會有所貢獻,特委託孔繁琦律師成立本公益信託,發放獎學金。

  • 申請資格: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
  2. 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
  3.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
  4. 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者。
  • 申請本獎學金,除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外,須為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不含補校)之在學學生,且105學年度上學期學業總成績(包括學科及操行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每科成績皆須及格)。
  •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每間學校乙名,每名獎學金金額新臺幣伍仟元整

詳細辦法如附件http://web2.smps.tp.edu.tw/ezfiles/0/1000/img/14/196502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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