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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訂定「臺北市國民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 畫」一案,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6年5月15日北市教國10634886700號函(計達)續辦。
二、為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本局特以前揭函訂定旨揭計畫,提供申請106學年度課程先鋒試辦學校,針對「強化校內之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向度試辦之執行參考。倘未參與課程先鋒試辦計畫之學校,本局亦鼓勵參考旨揭計畫,研訂符合學校發展需求之配套規定,提前規劃學校因應新課綱之策進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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