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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
106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

一、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案為響應環保減碳計畫,於106學年度起申請方式採線上作業,網址https://tpnee.tp.edu.tw。
三、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應於106年10月31日(星期二)前逕自線上系統登錄相關資料,並於106年11月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列印申請表送達學校教務處。
四、相關資料電子檔亦可自教育局網頁/科室業務/國小教育科/國小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項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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