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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臺北市學童護 眼模範獎勵方案(詳附件)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07年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辦理。
二、 為鼓勵學童養成定期接受專業視力檢查之習慣,達早期發
現近視、早期治療與控制,進而降低本市學童高度近視率
,辦理旨揭獎勵方案,以獎勵104學年度二年級加入本計
畫之學童,至107年5月31日止,完成6次視力檢查、二年內
近視度數未增加或未近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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