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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請各校辦理活動或運動賽事時應避 免使用一次性免洗餐具一案
一、依據市府環境保護局108年6月17日北市環資字第
1083038648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辦理活動或運動賽事時,應避免使用一次性免洗餐
具(如:紙杯、紙碗、塑膠杯、塑膠碗、竹筷等),改採
可重複使用之商品取代;如需使用,應委外強制回收,以
減少資源消耗及垃圾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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