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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 障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一、依據市府108年7月19日府授社兒少字第1083115881號函辦
理。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
業,系統流水號為1080800J0018,請逕上臺北市法規查詢
系統。
三、請貴校根據旨揭兒福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檢視相關規定
並落實責任通報,以維護兒少安全及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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