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
臺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辦理。
二、本案為響應環保減碳計畫,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方式採
線上作業,詳情請參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教
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址:
https://tpnee.tp.edu.tw/。
三、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基於國
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惠請各校將計畫及申請表件
公告周知,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
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應於111
年4月1日(星期五)至111年4月30日(星期六)前完成線
上申請並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系統,逾時將不再受理申請,
並於111年5月2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申請表」、
「家長需求表」兩份親簽紙本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學區
學校。
四.請欲申請之家長參閱附件並提出申請,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7646080#213張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