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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第67條及第70條條文修正案
主旨: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第67條及第70條條文,業奉總統本(104)年6月17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078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7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74865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修正案之總統令公布內容、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附件),本修正案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98期(請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修正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條、第六十七條及第七十條條文總統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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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條、第六十七條及第七十條修正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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