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臺北市學童護 眼模範獎勵方案(詳附件)
一、 依據本局「107年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辦理。 二、 為鼓勵學童養成定期接受專業視力檢查之習慣,達早期發 現近視、早期治療與控制,進而降低本市學童高度近視率 ,辦理旨揭獎勵方案,以獎勵104學年度二年級加入本計 畫之學童,至107年5月31日止,完成6次視力檢查、二年內 近視度數未增加或未近視者。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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