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和平實驗國民小學(含所附屬之「 臺北和平籃球館」)周邊人行道,自107年1月1日起為全 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為維護師生、家長及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 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 定,公告臺北市和平實驗國民小學(含所附屬之「臺北和 平籃球館」)(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南街76巷28號)周 邊人行道,自107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違反規 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 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 衛生局公告網頁。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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