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閱<附件>審查要點說明,並於107年5月8日前,備齊相關資料交予班級導師
1.獎狀、獎盃請連同申請表,以班級為單位,收齊後送教務處。
2.獎狀請按申請表之編號排列,得獎內容書寫整齊。
3.送審日期:5/15以前送達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