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藝文沙龍109年1至6月展覽
二、為推廣藝文教育,鼓勵青少年藝文創作風氣,本處特打造 青少年藝文沙龍,作為提供青少年藝術創作展示及觀摩交 流之平台。 三、旨揭展覽空間及檔期,免費提供本市學校申請使用;欲申 請之學校,請填具附件申請表(須以學校名義核章),於 108年6月28日(五)前,免備文逕送本處推廣教育課,或 將掃描檔寄至tfycactivity@gmail.com,本處並保有准駁 申請及調整使用檔期之權利。 四、申請者請詳閱申請使用注意事項,並確實遵守展場使用規 定。 五、檢附開放申請檔期一覽表、青少年藝文沙龍展覽申請使用 注意事項、場地使用申請表及場地簡介各1份。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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